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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4/04/3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希茜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依證交法第26條之3第4項規定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17~105/06/16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監察人謝坤霖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辭任監察乙職,導致另

一席監察人黃希茜女士因依證交法第26條之3第4項規定自然解任。

待近期股東會補選後再進行新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