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佳總 (5355) 負責人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3年12月26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等提起公訴,現由法院審理中。

本案緣因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稱投保中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以下稱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對佳總董事曾繼立(亦為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李茂昌,訴請法院裁判解任之。後經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現由投保中心提出上訴。

本案目前已進入法律程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當事人已委任律師處理訴訟相關事宜,公司將依規定進行後續公告事宜。(編輯整理:莊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