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28 發言時間  16:27:54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內容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28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101年度盈虧撥補案
3.通過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
4.通過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時間、地點、召開事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