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8年03月26日

 

公司名稱:佳總 (5355)

 

主  旨:佳總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發言人:陳冠民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鶯路398號(住都大飯店-祥福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 : 106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 : 監察人查核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第三案 : 106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 :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第二案 :106年度盈虧撥補案

第三案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 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年度股東常會提出建議

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

,否則該案不予列入。

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

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7年3月28日起至107年4月9日止之期間

內,寄(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大林里興邦路39-4號),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