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55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8/09 發言時間  17:06:11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對重要子公司喪失控制力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8/09
說明
1.重要子公司名稱:江門佳泰電子有限公司及香港佳泰電子有限公司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喪失控制力):喪失控制力
3.降低持股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
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
發生日期:108/8/9
發生原因:集團營運策略及活化資產之考量
方式:董事會決議處分江門佳泰電子有限公司及其100%轉投資公司香港佳泰電子有限公
司全部股權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東莞市福恒實業
投資有限公司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實際金額
視合約條件增減調整後、匯率影響、完稅後才能確認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100%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章世璋會計師:交易價格應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章世璋
會計師:交易不致損及股東之權益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否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不適用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不適用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08/8/9
16.董事會決議內容:照案通過處分重要子公司全部股權
17.其他應敘明事項:香港佳泰電子有限公司將依簽約內容由集團處理處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