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55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3/23 發言時間  16:49:33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3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10/03/23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
1.通過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財務報告、合併財務報告案。
2.通過擬具本公司109年虧損撥補案。
3.通過召開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案。
4.通過訂定110年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作業相關事宜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