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3 16:23 中央社

日 期:2011年10月13日

公司名稱:佳總 (5355)

主 旨: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催繳

發言人:李銘儒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0/10/13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0年10月13日截止

,尚有部分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公告催繳。

(2)謹定自民國100年10月14日至100年11月14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

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本公司原寄發之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書前往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繳納,若有繳納股款相關問題請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繳款事宜,逾期未繳

納股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

認購之股數,撥入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