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2/06 發言時間  11:46:36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02/02/06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2.報導日期:102/02/06
3.報導內容:佳總 去年獲利攀高峰
.....(1)獲利優於前年2.5倍….
.....(2)單季獲利季增約一倍……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2012年獲利情形係為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並無
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布相關訊息。
(2)有關本公司損益數字,概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告為準。
(3)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
公布者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