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總: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對其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三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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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0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江門佳泰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8631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7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7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融資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7310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433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不再續約或提前解除合約
(2)日期:
合約到期日或解約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6578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60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4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3.7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