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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4/30 發言時間  16:27:10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解任事宜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04/04/30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04/04/3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黃希茜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依證交法第26條之3第4項規定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17~105/06/16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監察人謝坤霖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辭任監察乙職,導致另
一席監察人黃希茜女士因依證交法第26條之3第4項規定自然解任。
待近期股東會補選後再進行新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