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12/07 發言時間  11:38:00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更正有關媒體報導澄清說明誤植董事會重要議案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4/12/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12/07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臺灣)  C5
6.報導內容:佳總 明年Q2可望轉盈…….法人預期,佳總隨其蘋果關鍵組
件的主要客戶轉用鋁基板新品,在小米電視陸續放量,江門廠一度單月
損平,加上在歐洲照明新客戶加入,有機會在明年第2季單季轉虧為盈,
並帶動明年下半年整體營運回穩。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今年前三季各季度均是盈餘,並非媒體所報導可望轉盈。
本公司並未公開財務預測,預估數為引用法人自行推測之估計,實際應以公
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數字為準,本公司謹依規定並按時公告,以供投資人查詢。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