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總董座曾繼立違反證交法遭判緩刑及罰款 將不再上訴
上櫃 PCB 廠佳總 (5355-TW)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曾繼立及董事李茂堂因違反證交法遭北檢起訴,經上訴到高等法院今 (16) 日獲判緩刑及罰款,曾繼立今天指出,對此判決結果將不再提上訴,同時,因此案並非涉及背信或掏空公司,判決將無礙董事及總經理職權行使。
佳總董事長兼任總經理曾繼立及董事李茂堂因違反證交法遭北檢起訴,上訴到高等法院,今日法院宣判判決結果,曾繼立遭判有期徒刑 2 年,緩刑 4 年,罰款 100 萬元;董事李茂堂則遭判有期徒刑 1 年 10 個月,緩刑 4 年,罰款 80 萬元;佳總今日發布重大訊息,指此為個人行為,相關罰則及對公庫繳款皆由個人負責,不影響公司營運。
曾繼立今日接受訪問時則強調,對判決結果將不再擬上訴,但此起訴及判決並不妨礙董事會職權行使。
佳總原以生產板卡類 PCB 的 4 層板為主,在市場風向改變及競爭影響下,繼而投入 TFT LCD 面板模組背光模組、鋁基板及 Light Bar(面板光源) 等產品,曾繼立指出,公司去年起已朝汽車板方向開發客戶,目前一一尋求認證中。
曾繼立說,在 3C 電子產品等 TFT LCD 面板模組背光模組、鋁基板及 Light Bar 等產品方面,去年起來自大陸 PCB 廠競爭壓力加大,該公司不得不尋求切入汽車板產品爭取經營利基,經過 1 年半努力,目前汽車板已有小量出貨等業績出現。
佳總開發等汽車板客戶,主要是應用在汽車等車燈板上,在 CCL 的供應商也是獲認證的銅箔基板廠,目前汽車板占佳總營收比重仍低,佳總將繼續尋求擴大在這一方面的接單領域。
佳總日 K 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