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26 發言時間  17:27:57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7/03/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3/26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7/03/26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
1.通過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通過106年度盈虧撥補案。
3.通過106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4.通過106年度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6.通過富邦產物保險公司續約投保董監事責任險。
7.通過為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案。
8.通過為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案案。
9.通過授權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洽購土地案。
10.通過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時間、地點、召開事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