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洽購土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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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7/03/26 | 發言時間 | 17:30:03 |
發言人 | 陳冠民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667382#7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洽購土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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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3/2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03/26 2.公司名稱: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營運需求,董事會決議授權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於3.5億元以內,向非關係人洽購桃園市土地 。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