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108/03/2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03/26 | 發言時間 | 16:00:56 |
發言人 | 陳冠民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667382#7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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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3/2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3/26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8/03/26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 1.通過107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個體財務報告、合併財務報告案。 3.通過107年盈虧撥補案。 4.通過取得或處分供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案。 5.通過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 6.通過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7.通過修改子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8.通過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案。 9.通過增訂本公司「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條文案。 10.通過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案。 11.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2.通過108年股東常會時間、地點、召開事由。 13.通過受理股東提出108年股東常會議案、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 相關事宜案。 14.通過提名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並審議被提名人資格案。 15.通過續聘任勤德法律事務所林良財律師為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案。 16.通過向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申請授信額度續約額度變動案。 17.通過為子公司-樸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案。 18.通過變更說明原107/8/10董事會通過透過境外子公司間接至大陸新設立公司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