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55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22 發言時間  16:29:33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22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2/03/22董事會決議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1.通過本公司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3.通過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4.通過訂定受理股東提出112年股東常會議案相關事宜案。
5.通過召開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