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5年05月11日

公司名稱:佳總 (5355)

主  旨:更正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發言人:陳冠民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鶯路398號(住都大飯店-祥福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3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本公司第二次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

2.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改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 修改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3. 補選本公司監察人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年度股東常會提出建議

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提案內容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300字

,否則該案不予列入。

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請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

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4年4月20日起至104年4月30日止之期間

內,寄(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市大林里興邦路39-4號),信封上加

註「股東會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