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總:公告本公司104年現金股利發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業經10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現金股利60,802,977元,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計算比例發放之,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
其他收入,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預計於108年8月21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貳、茲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於民國104年8月1日為分配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104年7月28日起至104年8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4年7月27午5時00分前(
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
參、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