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55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8/09 發言時間  17:05:37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8/09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8/08/09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
1.通過子公司佳總線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擬處分大陸投資事業-江門佳泰電子有限公司
及其轉投資公司-香港佳泰電子有限公司股權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