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55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12 發言時間  17:02:16
發言人  陳冠民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3667382#700
主旨
 代子公司PSC ENTERPRISE CO.,LTD.公告減資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12
2.減資緣由:處分大陸投資事業,投資款匯回並空出轉投資大陸投資額度。
3.減資金額:USD$13,000,590.20
4.消除股份:13,000,590.20股
5.減資比率:57.2068%
6.減資後股本:USD$9,725,000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