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員工確診COVID-19事宜說明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55 佳總 公司提供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4/26 | 發言時間 | 17:29:59 |
發言人 | 陳冠民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667382#70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員工確診COVID-19事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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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4/2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04/26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員工通報,經PCR檢測結果確認為陽性反應。 6.因應措施: (1)因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衛生單位通知,已先自行啟動公司內部防疫標準 作業程序,安排工作場所全面清消作業,並展開足跡接觸調查及進行快篩 ,密切接觸同仁已要求進行PCR檢測並靜候衛生單位通知。 (2)本公司防疫應變小組已掌握個案資訊,為保護員工個資,因此本公司不針 對個案說明,一切相關資訊將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公布為準,本公司 將持續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做出更新的應變措施。 (3)目前該事件對本公司整體營運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